发布日期:2023-03-23 10: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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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2022年优质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县建设项目(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5119032023000022
项目名称:巴中市恩阳区2022年优质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县建设项目(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
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巴中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zzfcgw.cn/)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巴中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zzfcgw.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当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参与巴中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期内登录巴中政府采购网(http://www.bzzfcgw.cn/)在供应商用户中心获取用于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文件数据包(BBL格式),然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导致的不能参加巴中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没有在巴中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需要在巴中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后,使用注册账号登陆巴中政府采购网进行相关操作)。
3.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4001600900,巴中政府采购网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8-82128508转812、814、816。
名称:巴中市恩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址:巴中市恩阳区登科街道白玉社区鸿锦茗城3幢16楼
联系方式:0827-3369857
名称: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市辖区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8栋F3单元3层2号
联系方式:0827-5191555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827-5191555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2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全力做好巴中市恩阳区 2022 年优质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县建设工作,巴中市恩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为巴中市恩阳区 2022 年优质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县建设项目采购一批有机无机复混肥。
(二)采购内容及其数量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二)响应产品要求
1.供应商响应产品须已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许可证复印件)
2.供应商响应产品须已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或备案。(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除必须满足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外,还需符合国家以及地方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包括包装)。
2.因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或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并解除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3.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货物,并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提供货物的包装应无破损,表面无划伤,若运输过程中或因货物本身制造出现的破损、过期、变质产品,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为合法渠道供应的产品,若因响应产品涉及相关的专利、商标侵权等而产生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严禁提供借牌、冒牌生产的货物,凡借牌、冒牌生产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的,采购人有权追回。
★(四)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组并配备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在联络、供货、技术指导、培训及售后等环节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2.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与技术支持,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并提供售后服务电话,且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供应商应指派不少于 2 名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对用户提供不少于 2 个工作日的使用技术指导。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供货。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恩阳区辖区内,存在分散供货及二次运输等情况);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全部运输过程,包括装卸
车、现场的搬运等。
3.验收标准:
(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 号)的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的,由供应商负责补充和更换,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每批货物应附出厂合格证明和生产商出库单据。
4.结算及付款方式:
4.1 结算方式: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供货数量,结合对应的成交单价进行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4.2 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项目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5%;在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5%。本项目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不计利息。具体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合同约定,本项目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不计利息,结算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且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5.报价要求:(1)供应商所报货物价格应是本项目包干价,其价格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包含:货物、包装、运输、装卸、人工、税金、检测、培训、代理服务费等与履行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
(2)成交价格以单价为准。
6.安全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造成的人员安全责任及事故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如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产品生产商的化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原件或加盖生产商印章鲜章的复印件进行查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需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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