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12 15: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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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新泰市1.3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A包(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新泰市1.3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A包(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30200005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号:XT-ZC-20230905-01-01;
项目名称:新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新泰市1.3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A包(三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A包300万元;
最高限价:A包3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标的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A |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新泰市1.3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A包(三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内全部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因作物收货季节不同影响撒播施用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且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有机肥有效活菌数≥5 亿/g,有机质≥40%,颗粒状,其他指标符合NY884-2012标准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2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窗口综合服务理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新泰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新泰市青云路 819 号
联系方式:0538-5351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东区五楼(泰安市岱阳大街东首路南)
联系方式:0538-823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帅
电 话:0538-8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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