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10 16: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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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无机复混肥物资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5117242023000023
项目名称:大竹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无机复混肥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3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时间: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大竹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大竹县竹阳街道北城大道一段2001号)开标三厅
开标地点:大竹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大竹县竹阳街道北城大道一段2001号)开标三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大竹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公告,供应商须在以上两个网站分别获取采购文件(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大竹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制作、上传响应文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名称:大竹县土壤肥料站
地址:大竹县白塔街道办事处凤竹路111号
联系方式:6234464
名称:大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竹阳街道北城大道一段2001号
联系方式:0818-6251959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818-6251959
大竹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3月10日
相关附件:
1、有机无机复混肥:执行标准:GB/T 18877-2020《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国家标准指标Ⅰ型(或Ⅱ型)
要求,剂型:颗粒状,有机质≥20%,总养分(N+P2O5+K2O≥25%,水份≤12%,酸碱度(PH)值位于5.5-8.5之间,粒度(1.00mm-4.75mm或3.35—5.6mm)≥70%,蛔虫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氯离子含量≤30%,砷及其化合物含量(以As计)/(mg/kg)≤50,镉及其化合物含量(以Cd计)/(mg/kg)≤10,铅及其化合物含量(以Pb计)/(mg/kg)≤150,铬及其化合物含量(以Cr计)/(mg/kg)≤500,汞及其化合物含量(以Hg计)/(mg/kg)≤5,钠离子含量/%≤3.0,缩二脲含量/%≤0.8,(以上指标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签订合同时查验原件,如虚假响应,取消中标资格)。数量933吨,25公斤/袋,最高限价453.8万元。
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1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4、验收方式:采购单位是履约验收主体,制定履约验收工作方案,成立履约验收小组,成交供应商配合,全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30天内,邀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对采购项目的全部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集齐报账资料后,交财政审核,待资金到甲方帐户后一次性转账支付。
6、其他要求
6.1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6.2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设计、材料、包装、运输、检测、验收、分发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6.3签订合同时提供该产品肥料登记证原件查验,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后方可签订合同。
7、其他(非实质性要求)
7.1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
7.1.1实施方案:1、项目实施工作方案(须充分考虑项目方案的可实施性),包含但不限于:①前期准备、②物资储备、③重点难点分析、④难点解决方案;2、供应商提供的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组织管理措施、②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③进度保障措施;3、供应商提供的安全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②突发情况的处理方案、③疫情防控措施。
7.1.2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保障方案、②服务响应时间、③到达现场时间、④服务人员投入情况、⑤服务网点(需含地址、联系人、电话、营业执照等内容)。
7.2供应商提供类似业绩情况。
注:1、本项目产品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工业。
2、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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