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6-06 16: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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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1581-2024-01206
项目名称:陆丰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2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陆丰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23,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陆丰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23,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分批次供货,自采购人发出需求之日起7天内全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提供《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03月份至05月份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提供《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含临时登记证),且产品通用名须包含:有机肥料;
(2)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06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以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内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也可以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文本(详见附件1)。
5、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名 称: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龙湖路邻里中心11楼
联系方式:0660-8813680
名 称:陆丰市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大厦603号
联系方式:0660-8803199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660-8803199
陆丰市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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